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序号 |
办理事项 |
具体工作及相关资料 |
办结时限 |
办理单位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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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 |
公告发布 |
出让人在湖南省(永州市)国有资产资源交易平台提交相关资料(委托函、审批表或审批意见、出让方案、规划条件、宗地图/红线图、土地估价报告(须有二维码)、土地实地照片、“净地系统”通过截图、挂牌出让文件)至市交易中心,并编辑《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》,挂牌人依规审核发布出让公告 |
1个工作日内 |
出让人、 市交易中心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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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 |
质疑投诉 |
竞买人对宗地现状及相关出让文件有异议的,可以在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出让人提出,并提供相关书面材料(质疑书/投诉书,证据、证明材料,适用的法律法规,身份证明材料) |
在收到异议函后7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。 |
出让人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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竞买人对出让公告存在异议的,应在公告结束前3个工作日向出让人提出,并提供相关书面材料(质疑书/投诉书,证据、证明材料,适用的法律法规,身份证明材料) |
收到异议后2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。 |
出让人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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竞买人对竞买申请、保证金缴纳、网上报价等程序有疑问的,应在挂牌(拍卖)截止时间前2天提出 |
在收到异议函后2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。 |
市交易中心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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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 |
公告变更 |
出让人提出申请 |
2个工作日内 |
出让人、 市交易中心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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因质疑投诉而变更 |
7个工作日内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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补充公告、中止公告、中止恢复公告、终止公告 |
2个工作日内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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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 |
资格审查 |
最高报价人提供资料(身份证、营业执照),挂牌人进行资格审核 |
2个工作日内 |
竞买人、 出让人、 市交易中心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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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 |
成交确认 |
身份证、营业执照 |
2个工作日内 |
出让人、 竞得人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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6 |
交易服务费收缴 |
竞价结束后,市交易中心将《交易服务费收取情况表》录入财务系统,竞得人扫码进入“湖南非税公众服务平台”缴纳交易服务费 |
2个工作日内 |
竞得人、 市交易中心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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7 |
保证金划转 |
未竞得人的竞买保证金按原途径退还,不计利息 |
5个工作日内 |
市交易中心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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竞得人缴纳的竞买保证金,成交后转作受让地块的定金或成交价款 |
5个工作日内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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8 |
结果公布 |
出让成交结果公布 |
签订成交确认书后10个工作日内 |
出让人、 市交易中心 |
备注:
(1)挂牌方式:公告期(出让公告开始后不少于20天)+挂牌期(不少于10天);
(2)拍卖方式:拍卖公告开始后不少于20天。
联系电话:0746—8368135(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自然资源交易服务部)